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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人:飞翔鸟 |
发表时间:2003/1/18 19: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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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是这样的,我在登祥机电贸易公司(上海、台资)做业务,前个月客户(中山北路X创业大厦内DY公司;从事阀门产品销售)需要机电产品(电动阀售价x元),我以传真的方式签了一个简单的售货合同,因为此前相识,未加盖公司的印章,合同上注明货到付款,没有写违约责任等,对方业务人员(张某)签字后回传我司,也未加盖公司印章。对方也是贸易公司,跟我是同行,货送达后,对方业务人员(张某)没有任何异议,签了一个收条,上面附有该公司的发票资料。后客户通知我,我送去的货经他的客户确认不符要求, 我采取了一个衬救措施,让另外一家同行送去产品应急(据他说:后经他的客户确认,也不符要求,但该产品与我跟他公司所签合同中的产品要求一致)。
> 现在我要离开公司,送去的货尚未退还,公司要求我退还该产品,所以我便去客户公司索取。但对方以他的这笔生意没做成(据他讲,后来他的客户采购了其它公司的产品),要我赔偿他的损失,否则不退货,多次联系,该业务人员以忙为由也不露面,并称他给我一个银行帐号,让我在里面存x元人民币,他就可以用快递把货送还我司。我根据合同跟客户所在公司交涉,不料,他公司以该业务人员并非他公司正式员工,双方只是协作关系,他的行踪不受公司约束为由,不加理会。事情虽小,但比较烦琐,已经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。
>我的email:gdpzhke@yahoo.com.cn
>请问:1、我是否可以报警的方式处理该事?
> 2、若通过法律途径,我应该跟谁发生关系,是该业务员还是他所在的公司?
> 3、这件事是由我出面,还是由我公司出面比较妥当呢?
>
这个信息我在网上发出求助后,上海律师界、公安机关某部均有了回音。我原公司也给了我帮助,在此表示感谢!同时请同业帮帮忙,提供有关张某及其公司相关信息(需作为法律依据)以打击业内部分公司不正当竞争做法、严惩商业欺诈行为及其它经济犯罪行为!并请有类似受害经历之单位或个人请先发EMAIL给我,联合打击犯罪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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